根据事故统计分析,90%的事故是由于直接违章所造成的,尤其突出的是,这些违章大都是频繁或重复性的出现。消除习惯性违章行为,班组长在现场最关键。
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的行为。
一些企业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只是把它作为一种口号性的号召,对于岗位工人来说,还是不清楚什么是习惯性违章?原来怎样操作还是怎样操作,没有一丝改变。久而久之,习惯性违章就成了生产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另外,习惯性违章行为有的容易界定,有的则深藏不露,极不容易判别,直到发生了事故,才分析出这是习惯性违章。但职工也很纳闷,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为什么不说这是习贯性违章呢?因此,要深入到每一个岗位,让职工真正明白操作中哪些行为属于习惯性违章。
一、习惯性违章的种类
1、作业性违章。员工工作中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或其它有关规定,称作业性违章。比如进入生产场所不戴或未戴好安全帽;操作前、操作后不仔细检查设备状态、仪表指示;未得到工作许可的指令就擅自工作。
2、装置性违章。设备、设施、现场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称装置性违章
3、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是指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所进行的违章指挥行为。
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主要原因。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点在班组,因此夯实班组安全工作的基础,必须加大反习惯性违章的力度。
二、造成违章作业的原因
违章现象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是无组织无纪律,其思想根源是主观相脱离。
1、主观心理因素:一是因循守旧,麻痹侥幸。一些职工口头禅是“过去多少年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事,现在按条条款款干太麻烦,不习惯。”因此,就很容易习惯成自然,有意识地仍按老的操作经验和方法操作,自觉不自觉的违反操作规程。还有的职工不接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经验教训,认为偶而违章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往往领导在时我注意,领导不在我随意,或者是看到别人这么做都没出事,因而,就无视警告,无视有关的操作规程。二是马虎敷衍,贪图省事。有的职工工作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抛在脑后,把领导和同事的忠告、提醒当作耳边风。还有的职工不愿多出力,耍小聪明,总想走捷径,操作时投机取巧,图一时方便,尝到甜头后,就会长此以往,重复照干,形成习惯性违章。三是自我表现,逞能好强。个别职工总认为自己“有一手”喜欢在别人面前“露一手”,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结果,在争强好胜心理支配下,头脑发热,干出一些冒险的事情。四是玩世不恭,逆反心理。个别职工对领导的说服教育或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等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对抗情绪,偏偏要去做哪些不该做的事情。
2、客观因素:一是操作技能不熟练。由于培训教育不够,操作者没有掌握正确的程序,对设备性能、状况、操作规程不熟悉,不能根据指示仪器仪表所反映的信息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二是制度不完善。作业标准和规章制度不完善,使职工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三是安全监督不够。对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对一些严重违章现象存在着漏查或查处力度不够的情况,特别是在生产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一味强调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从而使部分职工滋生了忽视安全的习惯和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