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煤矿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重生产、轻安全。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总觉得煤矿死人是正常的,经济效益第一,轻视安全工作,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通过安全监察发现,大多数的乡镇煤矿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无业务保安制和工种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不清楚安全职责,做不到应知应会。
安全技术力量薄弱,职工素质普遍较低。乡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几乎无正规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现有的技术人员对煤矿安全 业务也一知半解,安全技术力量非常薄弱。职工大部分为农民协议工,人员更换频繁,文化水平较低,自主保安意识差,对煤矿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技术业务素质较差。
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老化。乡镇政府的各项费用大都由乡镇煤矿负担,有的煤矿年产6万吨而上缴利润300万元以上,没有能力和资金再进行安全投入,从而导致矿井各种安全设施不完善,机电设施简陋。
开采方式落后,顶板管理标准低。采煤工作面的开拓布置不合理,不能实现正规开采,支护方式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支护质量差,有的木支护强度低,特殊支护不正规,安全出口不畅通。掘进工作面不能实现光爆锚喷,巷道成型差,不能坚持敲帮问顶制度,迎头的连锁支护和前探支护数量和质量都达不到规定要求。
二.加强对乡镇煤矿安全监察,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 划分乡镇煤矿安全等级,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根据各乡镇煤矿地质条件不同,自然灾害程度不同,管理水平不同,对所管辖的煤矿进行排队,建档立案。对每个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地质条件、自然灾害、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各生产系统和事故多发煤矿等进行分类排队,把煤矿分为A、B、C三级,A级为重点单位,B级为一般单位,C级为较好单位。根据划分的安全等级,制定安全监察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煤矿、煤矿的重点方面进行重点安全监察。
2 加强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
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安全监察工作中,无论是对煤矿进行现场检查,还是对煤矿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无论是实施行政处罚,还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无论是自身条件的改善,还是生活保障的支持,这些都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和配合。应该看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在煤矿安全方面的工作方向和目标都是一致的,仅是工作性质、职责和工作侧重点不同,前者重在监察执法,后者重在监督管理,搞好乡镇煤矿安全工作则需要双方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