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全监察支队结合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本季度重点工作,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领导承包基层队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全承包记录。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规范执行不到位
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胜利工程建设公司胜建加油站卸油台门前没有静电释放器,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滨南采油厂采油一矿卸油台上4个防静电接地报警器中3个不报警。胜北社区景苑加油站油罐阻火器逾期未检。
(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制度执行不严
部分单位对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松懈,存在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过程监控不力、现场确认敷衍应付现象。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在建采油平台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采油平台桩腿内刷漆,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胜中社区城管大队没有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5月10日云门山路泵站1#、2#泵检修时,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井控设计不规范
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胜利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细则》要求和油田防范井喷事故大会精神,加强井控安全管理,出具的设计对井控的要求过于简单。东辛采油厂作业20队营17-80井、作业19队营17-斜33井、石油开发中心服务中心作业2队草109-平10井、纯梁采油厂作业12队樊18-32井(东胜高青公司井)地质设计仅提示"注意防喷",没有提出具体的井控要求。
(五)现场存在"低、老、坏"现象
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容器厂、桩西海工基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执行不严,各类设备布局混乱,氧气瓶、乙炔瓶混放,施工机具不按规定距离和区域摆放,施工用电一个插座多用,用电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部分移动式、手持式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线路老化裸露。胜利采油厂综合大队管修队动力电缆线直接架设在房顶和空气贮气罐体上,管修队洗车间配电柜前未铺设绝缘垫,输送油管的油水喷溅在配电柜上;管杆修复队对2009年3月隐患排查查出的油管输送线电缆老化问题至今未整改,且无防护措施。
(六)承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
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海运10号"油船(石油开发中心雇用)在船上有一张鱼网、织网工具和晾晒好的鱼干约3公斤。博兴建安公司(孤东采油厂承包商)在孤东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施工现场,施工队伍无用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乙炔瓶、氧气瓶混放;2名焊工无焊工证。
三、考核
根据《胜利油田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试行)规定》,对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效益工资。
1、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未办理进站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站内,车辆未戴防火帽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和"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合并扣罚孤东采油厂效益工资8万元。
2、胜中社区胜中燃气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城管大队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合并扣罚胜中社区管理中心效益工资8万元。
3、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的规定,扣罚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效益工资5万元。
4、石油开发中心的承包商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捕捞、游泳"的规定,扣罚石油开发中心效益工资5万元。
5、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予以通报批评。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东营海发船务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的宣贯,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井控设计审查和现场井控管理,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要切实抓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处。对于通报中油田没有做出处理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自行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