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车间 (队)主任(队长)安全职责。
1. 车间(队)主任(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队)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 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队)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队)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 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 对本车间(队)发生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 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9. 建立本车间(队)安全管理网,配备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队)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 建立健全车间(队)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二条 车间(队)生产副主任(副队长)安全职责。
1. 对车间(队)安全生产负责。
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 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 负责组织车间(队)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 负责落实车间(队)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 负责对车间(队)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车间(队)设备副主任(副队长)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 负责本车间(队)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 在制订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 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改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 负责对车间(队)范围内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6. 负责落实车间(队)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条 车间(队)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编制车间(队)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车间(队)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 参加车间(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 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车间(队)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 负责编制车间(队)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车间(队)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 参加车间(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 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车间(队)安全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车间(队)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队)主任(队长)领导下,负责车间(队)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 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车间(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编制车间(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 协助车间(队)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 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 负责车间(队)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队)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 参加车间(队)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段长(值班主任、大班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队)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 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 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八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 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队)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九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条 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针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石化行业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3.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 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 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
1. 车间(队)主任(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队)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 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队)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队)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 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 对本车间(队)发生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 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9. 建立本车间(队)安全管理网,配备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队)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 建立健全车间(队)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二条 车间(队)生产副主任(副队长)安全职责。
1. 对车间(队)安全生产负责。
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 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 负责组织车间(队)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 负责落实车间(队)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 负责对车间(队)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车间(队)设备副主任(副队长)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 负责本车间(队)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 在制订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 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改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 负责对车间(队)范围内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6. 负责落实车间(队)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条 车间(队)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编制车间(队)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车间(队)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 参加车间(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 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车间(队)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 负责编制车间(队)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车间(队)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 参加车间(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 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车间(队)安全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 车间(队)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队)主任(队长)领导下,负责车间(队)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 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车间(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编制车间(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 协助车间(队)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 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 负责车间(队)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队)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 参加车间(队)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段长(值班主任、大班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队)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 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 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八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 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队)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九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条 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针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石化行业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3.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 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 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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