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承担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向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4.企业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企业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企业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企业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企业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