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本企业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面领导责任,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建立企业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条件。
(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资源及物质资源),以确保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均满足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组织本企业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行三级管理企业、车间、班组,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考换工作。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三落实、资金时限负责人。
(五)在生产管理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五同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六)组织制定、实施本企业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国家规定调查、登记、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
(七)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的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外单位在企业的合作项目,安全工作应统一,协调管理。
(八)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阴患。
(九)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活动,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