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在企业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执行。
二、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争做矿山安全工作标兵。
三、协助矿长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四、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主动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五、支持行政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落实行政安全生产决议,加强对工会、共青团领导,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安全工作。
六、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为安全生产选配合格人才。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素质。
七、发生工亡和生产事故时,配合矿长组织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组织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八、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本单位违纪、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因其造成事故的按其责任大小从严从快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