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根据浙江省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5‰比例提取;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2%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36%
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具体项目负责部门主管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加强对一线生产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生产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