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2.1 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
3.职责:
3.1 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 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 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 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检查依据:
4.1 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 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检查形式和内容:
5.1 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 专业检查:
5.2.1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2.2 QC负责危险物品、工程部负责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5.2.3 工程部负责消防、防尘噪声、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
5.3 季节性检查:
5.3.1 工程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5.3.2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5.4 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
5.4.1 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5.4.2 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整改:
6.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6.2 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6.3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7.验收:
7.1 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2 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7.3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7.4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7.5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