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9、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