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监员业务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参加审查机电、运输等工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深入井下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运输工区、机电工区等单位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情况。制止“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当班无法处理的隐患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8、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科科长积极推广使用安全新技术、新仪器,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监测手段,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
9、参加运输、机电工程开、竣工验收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
10、参加运输、机电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1、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12、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