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厂长、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工作。
2、协助厂长、副厂长组织推广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管理监察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及厂部的各项安全、健康、环保的法令、规程和制度。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组织编制各项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车间、部(室)落实。
5、负责组织全厂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检查,并落实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6、负责落实集团、能源公司、煤化工公司、厂领导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7、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和HSE管理体系内业资料的编制、整理、装订、存档工作。
8、负责指导、检查各车间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9、深入车间了解员工的实际工作环境,熟悉对员工造成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及噪音的产生场所。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及年度职业病检查情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职业病检查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厂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对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及对事故责任人的教育。
12、负责组织建立“HSE管理体系”,并监督其实施过程。
13、负责全厂每月安全结构工资的分配。
14、负责制定安技措资金计划,并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进度。
15、负责制定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按计划执行。
16、负责组织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落实会议精神。
17、参与安全作业方案的会审,负责登高、动火、动土等各种作业票的审批。
18、负责消防器材、消防配件计划的审批。
19、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处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