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专(兼)职安全员巡查工作,提高专(兼)职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范围
现场作业区域
三、 安全巡查内容
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另根据每天生产现场作业情况制定检查内容。
四、检查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1、定期检查:
各专兼职安全员对各自所负责的区域要坚持每日进行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3、专业性检查:
针对现场作业中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项目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如: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
4、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作业带来危害,提前作好防范,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做好巡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持续跟进,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台帐,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确认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