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员内部管理考核,培养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安全员队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员的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员是各单位、项目部、有关部门的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工种队、班组的兼职安全员不适用本办法。兼职安全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优先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后可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上 岗
第四条 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第五条 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第六条 具有两年以上施工经历,了解本公司生产流程和一般施工工艺。
第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 通过安全员年度考核。新上岗专职安全员取得指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同时还应经工程部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兼职安全员由工程部负责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对本项目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条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记录,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专题汇报和总结等。
第十一条 拟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 宣传、落实各项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
第十三条 加强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章行为及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协助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规范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第十六条 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七条 每半年(工程工期少于半年的按一个工程周期)向工程部至少写工作汇报一份(6月25日、12月25日前),考核分值20分;安全工作实绩考核分值80分。
第十八条 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90分为良好等级,70~80分为合格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的考核打分标准另行制定。
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公司公布安全员年度考核情况。优秀等级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试用半年仍不合格的,免去其专职安全员职务。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