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政策、法令,掌握本公司的
安全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检查与监督个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经常深入全公司各个部位巡回检查,如发现机电设备、生产工艺、人员操作、物资、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马上向安委会汇报,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指出,督促解决。
4.有权停止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经安委会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5.检查和监督职工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劳动防护器具。
6.参加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有关单位拟定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并检查落实完成情况。
7.负责事故登记、统计,做好各种原始材料的收集、事理、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