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员工及驾驶员应牢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与全体驾驶员签订《上岗协议》,年终组织目标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重要依据。
三、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除公安交警追究的法律责任外,取消评优资格,取消年终安全奖,并按照本公司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四、对于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公司将给予歇岗半月,责令其进行交通法规学习,或者终止其用工合同。
五、年度优胜奖评定标准为截止结算日止,趟次最多、无重特大安全事故、按时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工作六个月以上无主要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