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 技术措施同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 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 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环保和工会等部门代表参加 。
(4) 二十九、法律合同部门的安全职责
(5) 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把维护健康、保证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订立各种生产建设和生产维修项目合同的议事日程,使安全与环境保护得到法律合同的保护。
(6) 在签定和审定新建、扩建和改建和项目维修合同时负责审查安全计划措施。
(7) 对已签订了合同的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性监督,确保工和的安全性和牢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