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经营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对本职安全工作负责。 二、 加强现金、空白支票和保险箱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三、 经领导批准的购置安全设施和抢险救灾急需的资金要优先保证。 四、 负责保管和安全使用有关财务和领导印章;做好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时的安全工作。 五、 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配备保安人员、专车专程前往,确保资金安全。 六、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天的库存现金量不高于规定的标准,同时保证不坐支、无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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