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 及时投运环保设备, 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2.2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
3、职责
3.1 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3.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3 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3.4 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 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3.5 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6 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3.7 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4、一般规定
4.1 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4.2 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4.3 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4.5 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4.6 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 分钟之内要向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
4.7 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4.8 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 应加强管理, 妥善处理残液、废液。
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4.9 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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