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等。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助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经常地、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复审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工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工时休假规定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