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用工管理制度,不得将有残疾的员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做好女工的“四期”保护工作及未成年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体系,对员工要进行长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人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6、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7、做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工作,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8、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按单位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10、及时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11、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2、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人事部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