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办管理活动全过程。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
3.2安技办部负责各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考核。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员工的健康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及对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根据职责要求负责编制工作场所所需的安全作业管理文件。
4.2 消防安全管理
? 4.2.1作业场所的动火,要在安技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由总经办主任签字后,在安技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行。
4.2.2安技办具体负责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各部门对管辖范围使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总经办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应设立本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的防火档案。
4.2.3作业场所的消防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3危险场所安全管理
? 4.3.1危险作业场所的划分
公司危险作业场所主要包括:易燃作业区域(库区)、特殊或特种作业场所:临时用电、检修叉车等。
4.3.2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
4.3.2.1安技办应在员工上岗前明确各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实时监督。
4.3.2.2、本公司易燃区域作业,临时用电、检修等依据《用电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执行,另易燃区域作业要在安技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4.4作业现场人员的管理
4.4.1作业现场人员的培训,执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4.4.2公司作业场所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4.5职业病危害测评
4.5.1
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4.5.2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5.3当主要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5.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用电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生产设备使用规定》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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