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对巡回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的内容、频率、范围和检查人员要求及考核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
2. 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
2.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1-2007.5-2006。
3. 术语与定义
4. 职责
4.1.1 负责月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以及日常不定期抽查。
4.1.2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包括工程队)是否按生产责任制执行。
4.1.3 负责雨季防汛工作的专项安全检查。
4.1.4 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
4.1.5 负责班组建设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
4.1.6 设备材料部负责构筑物、能源介质、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
4.1.7 其它单位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负责对辖区内作业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各级部门应制定安全检查方案,确保所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覆盖本管辖的所有作业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
5.1.2 各类安全检查必须对参检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方法和技巧。
5.1.3 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签到表上签字,并由安全环保部保存。
5.1.4 执行安全检查前,各级应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应做到对象明确、标准具体,检查表应文字精练、含义准确。
5.1.5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情况实行跟踪检查;责任单位对问题或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要按期限反馈,同时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实行闭环管理。
5.1.6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对检查结果负责,同时执行回避制度。
5.1.7 安全检查完毕后,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检查四定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闭环跟踪,安全检查均应记录存档,并可获取。
5.2 巡回安全检查制度
5.2.1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每日深入工作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5.2.2 安全环保部组织检查小组,对一个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生产区域进行不定期的巡回安全检查。
5.2.3 各车间负责组织每周至少三次的现场施工巡回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与安全问题,并纪录在案。
5.2.4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现场巡回检查。
5.2.5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6 巡回安全检查的内容
① 违章指挥或现场管理情况;
② 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③ 人员处于危险位置情况;
④ 危险物品及能量处理情况;
⑤ 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
⑥ 作业方法;
⑦ 遵章守纪情况;
⑧ 环境状况;
⑨ 高风险作业的危险辨识情况。
5.3 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5.3.1 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5.3.2 各生产车间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工作现场例行安全检查。
5.3.3 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例行安全检查。
5.3.4 安全检查表及检查内容:
① 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②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 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④ 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⑤ 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⑥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⑦ 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5.4 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5.4.1 公司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4.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与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节假日前后专项检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重大活动等,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5.4.3 检查内容
① 有关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
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
③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5.4.4 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5.4.5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和相关测试数据存挡。
5.4.6 检查内容:
① 提升运输系统;
② 排水系统;
③ 紧急通讯系统;
④ 应急救援系统;
⑤ 供配电系统;
⑥ 危险物品;
⑦ 尾矿库运行系统;
⑧ 其它重要设备及设施。
5.5 综合安全检查制度
5.5.1 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5.5.2 安全环保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检查精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全面的安全综合检查。
5.5.3 检查内容
5.5.4 对全公司井下、车间、选厂、尾矿库、炸药库、仓库、生活住宅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5.5 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检查;
5.5.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
5.5.7 综合检查完毕,召开安全检查点评会,形成整改通知发给各单位、部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单位、部门限期整改,把整改结果以书面反馈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6. 检查与考核
6.1 例行检查、巡回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基层单位安全检查的考核由本单位制定。
6.2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方法
6.2.1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以《季度安全生产责任履行考核自评标准》为考评依据,与日常安全巡查(违章、隐患)、巡回安全检查各占50%作为季度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总分。
6.2.2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核
① 合格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较好,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较大设备事故,轻伤事故少)下季度首月嘉奖300元/人。
② 不合格的生产单位下季度首月扣罚第一负责人300元/人、副职扣奖200元/人。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奖罚额度。
7. 附录
7.1 本标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7.3 安全检查评分表
安全检查查出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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