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及试运转工作。
(4) 负责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验、试验、校验工作。
(5)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司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 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 负责生产、火灾组织燃气险情、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协调集团公司其它分公司的事故处理。
(9)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引导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 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12)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13) 下属的档案室履行档案管理室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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