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方式的变更,在我国农牧业社会和西方早期工业化时代,由于事故与灾害类型的复杂多样,事故严重性的扩大,人类对安全认识能力的低下,只能从各种天灾和人祸中,吸取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用事后分析,以“吃一堑,长一智”的方法来教育自己,提高对安全的认识。此阶段人类进入了局部安全认识阶段。
哲学上反映出:从建立在事故与灾难的经历和教训上来认识人类现实生产、生活的安全,有了与事故抗争的意识,在实践中发现了“亡羊补牢”的方法和手段,这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对策方式;从反映论的角度来看,尽管是“事后诸葛亮”式的,但毕竟是唯物主义的。这种安全哲学,至今还是我们实际工作的指导思想,它与现代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并用,被人们称之为传统安全管理。例如事故处理所坚持的“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明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法律追究不放过”;用统计分类的方法进行事故致因的理论研究;事后整改对策的完善;管理中的事故赔偿与事故保险制度等方法和措施。这些都是受经验论与事后型安全哲学的影响所形成的具有补救意义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