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独立柱基,基础埋深为3.5米,为确保施工安全,基础施工在得到设计及甲方同意后,基坑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挖坑相结合的方法,所挖出的土方全部运出现场。先用机械开挖至地面下2.8米,后放线用机械进行局部开挖,再用人工挖至设计标高。人工挖好后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基坑验收,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浇筑混凝土垫层。
临边围护:基坑临边一律采用围栏围护,并设标志,搅拌机离坑边距离大于5米,上下人员设专用通道。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送料必须设溜槽。用电电缆需完好无损,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完好灵敏。
土方开挖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安全措施:
1、开挖边坡土方时,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放坡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防止塌方。土方应堆放在离基坑1m以外,其高度不超过1.5m。开挖前应进行降水,开挖后要在基坑上下采用集水井排水和降水。
2、 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防止塌方、溜坡造成机械倾翻事故。
3、 机械施工区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内,挖掘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4、 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作业时铲斗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碰撞车架和履带,所有车辆应严格按规定的路线开行,防止撞车。
5、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6、 基坑支护及基础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