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总承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总承包(即项目总承包),另一种是设计与施工分层次总承包(即施工总承包)。
第一种: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这种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在施工中,总承争单位将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要明确安全责任。分包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在施工时要对自己分担的项目施工安全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衽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危险作业有处罚管理权。
如果分包单位的职工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伤亡人数应由分包单位统计,事故责任经分析确认,属于总承包单位的总是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属于分包单位的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为了便于分清责任,分包单位应划出明确的施工区域,不得总包与分包,或各分包单位之间混岗位作业。如果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工作时就是混岗作业,全部安全管理应由总承包承担,出了事故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二种:设计与施工分层次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其它单位劳动力时,用工单位对劳务单位的人员要视同为自己的职工进行管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因工程特性将部分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时,如分包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单独实行管理,安全管理由分包单位负责。若分包与总包混岗作业时,一切安全管理均由总包单位承担。在施工现场中不论以何种形式分包工程任务的单位及人员,均要服从总包现场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