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
1. 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6人。
2. 职责与任务
①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③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 义务消防队
①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为18人的义务消防队。
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 防火教育
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才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