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活动多为露天高空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有些工作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性行业。每年死亡人数仅次于矿难,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从伤亡事故数量来看,仅次于矿井,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大很损失,制约着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近几年来,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这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建设部最新统计显示,2005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1.28%,死亡人数下降了9.89%;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3起、死亡170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了2.38%,死亡人数下降了2.86%。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据有关统计分析,90%左右的伤亡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8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民工、临时工身上。
引起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
2. 以包代管,导致安全管理薄弱,
3.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