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承包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预控目标合同,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均应按规
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是标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合同要求,其中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督促承包人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并持续有效。保证现场必须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没有缺陷且可靠有效。
3、督促承包人必须按苏州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险。在开工前到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开工报告备案工作。施工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定项目的安全监控备案手续。
4、承包人应按规定报审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按规定编制、报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桥梁结构物(支架、板梁吊装等)、超过4m的沟槽开挖等施工作业危险性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要有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查。
5、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相应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督促承包人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得到公司的认可批准。
7、督促、检查承包人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承包人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记录在案。检查承包人的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特殊工种(电工、起重指挥、操作工、电焊工、架子工、车船驾驶员、潜水工等)需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
8、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交底工作。承包人应分阶段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专项交底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书面交接应签字完备,作业队和施工班组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安全交底要制度化,确保施工安全。
9、承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将安全宣传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告标志牌、安全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标志牌。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和生产气氛。
10、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危险源告知制度,各标段应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预控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应关注天气变化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收集、分析气象预报资料并记录备查,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案。根据交通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应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建立档案,并到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定期检查重大危险的状态。
11、督促承包人钻孔桩、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查清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2、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建造的施工便(栈)桥、水中平台、承重支架、架桥机、大型模板、挂篮、缆索吊等重要临时设施使用前应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其主要受力部件的受力情况、变形或锈蚀情况、连接部位的状态(包括扣件、紧固件是否松动,焊缝是否脱落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13、监督承包人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带队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等;专职安全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三定”(定时、定人、定措施)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消项。驻地安全监理和驻地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工地的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被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程序采取旁站监理。相关各方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施工涉及的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一切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实施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始终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
14、督促、审查承包人制定的防台防汛计划,督促承包人成立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组建抢险队伍,建立专用防抗物资,并组织一次演练。按照苏州中心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台风消息、台风警报和解除警报采取防抗行动。
15、监理在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合同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熟悉,了解现场的环境、障碍物分布情况,以便及早提出防范措施。对施工中新材料、新技术运用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以求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停局部施工。
16、进场的施工机械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并有相关的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