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房产、铁通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二、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开工前交底到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否则严禁开工。
三、施工前必须对全员(包括劳务工)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有公司职工带领进行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四、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巡道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配齐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如报警器、对讲机、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后持证上岗。
五、在营业线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或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相关施工作业、营业线封锁及慢行作业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否则严禁进行作业。
六、在营业线附近的各种机具、材料堆码必须牢固,严禁机具、材料、设备侵入限界。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作业时,必须设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 “一机(车)一人”防护, 否则严禁作业,必要时,机械操作人员要配备对讲机。对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实行“钥匙法”管理制度。
七、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八、需进行封锁施工的作业,必须于上月5日前提报本月施工封锁计划并附有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计划批准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例会制度,施工例会时,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例会未通过的严禁作业。
九、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挖探沟进行验证,确认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到场监护。在有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的设施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
十、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进行维修养护作业时,施工器具必须有绝缘装置,否则严禁作业。
十一、轨道车要配齐各种备品,要在既有线上运行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纳入列车运行计划,调度命令下达后方可运行。运行时要严格按调度命令行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逸,同时要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十二、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电气安全规则》,若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作业,必须先停电后施工,严格履行好相关手续,跨电网进行架设施工时,必须设立隔电板,作业人员必须穿高压绝缘鞋,否则严禁施工。
十三、施工中需铺设临时道口时,必须按规定向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道口铺设。铺设的道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设立好相关防护设施,道口防护房必须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如报警器、通讯设备、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道口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严禁开通道口,道口员必须认真做好接车及相关记录。
十四、因施工需要而临近营业线搭设的脚手架(大型脚手架需经安全性验算,并有检查验收记录)、活动房屋、帐篷等临时设施,必须要有锚索、拉线、缆风绳等可靠的防风措施,以防在风力的作用下这些设施侵入营业线,危及行车安全。
十五、临近营业线的构造物基坑开挖时,靠近线路的边坡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支挡措施(必要时要经过安全性验算,并有检查验收记录),确保营业线路基的稳定。基础施工完成后,对基坑要及时回填夯实。
十六、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
十七、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及慢行地点标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施工作业人员。
十八、线路开通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确认线路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办理开通手续。
十九、线路开通后必须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进行线路养护维修,同时,安排好防护人员按施工方案要求按时安设、更换、撤除慢行限速牌。
二十、对新建成并已经开通的线路、桥涵等工程,在未办理交验手续前,必须有足够的与工种相应的正式职工进行检查、巡查、维修及养护,但在动用行车设备前,必须与铁路行车单位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否则严禁擅自上线路作业。
铁路营业线作业安全制度12条
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下列劳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新上岗、转岗、复岗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架子队)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三、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四、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线路、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
六、严禁坐在车下、路肩、钢轨上休息;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车辆代步。
七、上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在接到防护员的来车报警后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八、无特殊原因,禁止在大风、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上道施工作业。
九、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列车安全通过。
十、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认真防护。防护时必须严格执行呼叫应答制,联系和确认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十一、特快旅客列车通过邻线,本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线路封锁施工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有人员停留。岔群作业来车不明时,必须下道,在安全地带避车。
十二、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在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