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作业人员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2、高空作业人员应配给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拴好保险绳,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3、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高空作业铺设纵、横梁及支架时,应铺设步行板,步行板两端应绑扎,不得留探头板。
4、夜间不得进行高空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施工用电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执行。
2、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3、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
4、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检测无电后方可操作,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5、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房、电动机、发电机等设备的运转状况,特别是在风雨季节更要随时检查漏电防护情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湿、防热、防尘、防火、防静电。
6、发生电器设备故障和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修和抢救。
7、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
三、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必要的试验和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2、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安全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各项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开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合格方能开始现场作业。
3、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驾驶员作好例行保护和记录。
4、现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必须明确设备负责人,并做到安全设施齐备。
5、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6、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
7.在施工吊装过程中,必须选定一人专职负责指挥,严禁多人指挥,发生混乱,用机械吊运时,应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严禁使用吊兰吊人;
8.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10.施工现场的大型电器设备必须设置防雨棚,小型电器设备必须配备防雨罩,工作结束及时关闭电源,并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作业队整改。
四、防止抱箍下滑保证措施
为了防止抱箍下滑,因而对抱箍螺栓采取四次紧固措施;分部为,在抱箍套装在墩柱之后,对其螺栓进行第一次紧固;在盖梁钢筋笼安装完成后,对抱箍螺栓进行第二次紧固;在浇注盖梁砼达到总方量的五分之一时,对抱箍螺栓进行第三次紧固;在浇注盖梁砼量达到一半时,对抱箍螺栓进行第四次紧固。
五、注意事项
1、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保证所有模板螺栓全部安装并且紧固到位。
2、 现场使用的安全爬梯必须安装合格。
3、 作业人员必须将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穿戴到位。
4、 汽车吊严禁吊人,在吊装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