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 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需得到我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3. 必须接受我司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4. 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我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向来我司的施工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6. 我司或施工区域责任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对安全施工会实行有效监督,并且有安全否决权
7. 施工队伍进入我司均需预留工程价款的10%作为其安全保证金缴纳。工程或施工结束后,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全额退还。否则按照规定扣款后退还
8.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如若发现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成
9. 在我司范围内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等因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及年内受到多次警告且情节严重的将罚出我司,不得继续在我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和检、维修工程
10.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我司区域内引起事故而造成我司各类损失及后果,由外来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1. 施工中涉及特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12.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来施工单位要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我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13. 外来施工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闭管理措施。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我司区域内使用
14. 外来施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我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我司安全用电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行动
15. 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严禁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6. 外来施工单位涉及动火和高处作业的,在施工作业前须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动火、登高相关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17. 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8.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作业中,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19.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0.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外来人员未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