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沙子口中心渔港建设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项目部下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项目部安全计划及程序定期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查。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对新进场的工人经企业、项目经理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填好《安全教育登记表》,方能进入该项目部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机械作业人员、司机等)均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项目部施工班组每月安全学习两次,由安全员组织实施,按规定填写记录,保存备查。
开工前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重要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好风气。各工序开工前由主办技术员、安全员组织学习本工序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签《安全技术交底通知单》。各主办技术员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辨识清单
? 主要危险源清单
序号 | 活动或过程 | 危险源或危险点 | 危害影响 |
1 | 水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业 | 方块安装时方案不当或防护不到位。 | 缆绳断裂、设备损坏、人员坠海等 |
2 | 施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电 | 机电设备、电气装置漏电 | 触电 |
导线等带电体老化、破损或裸露 | 触电、火灾 | ||
保护设施配置不适宜或失效 | 触电 | ||
手持电动工具接零或配线不当 | 触电 | ||
3 | 高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业 | 大片模板支拆、钢筋绑扎、砼浇注及立面修补保护措施不当 | 坍塌、高处坠落 |
组合式钢模板、脚手架支拆等及相关临边作业保护措施不当 | 坍塌、高处坠落 | ||
方块预制施工未加防护护栏或护栏设置不当等。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操作平台周边未设防止工具或重物坠落设置或设施。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4 | 机械设备使用 | 多机械作业防碰撞措施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倾翻或机械伤害 |
吊机限位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倾翻或机械伤害 | ||
地面耐力或铺垫措施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倾翻或机械伤害 | ||
木工、冲剪等通用机械限位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 | 机械伤害 | ||
重型设备吊安方案不当或起重吊装超载作业 | 设备倾翻或起重伤害 | ||
5 | 船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业 | 海况不好 | 碰撞、船舶失控 |
交叉作业安排不当 | 船舶碰撞、损坏 | ||
避风锚地选择不当 | 船舱倾覆、落水淹溺 |
四、针对潜在安全隐患采取的专项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安全防护品,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场地设安全警示标志。
(3)所有使用的电器设备均要设置防雨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罩上,关闭电源,并设专人负责,安全员定时检查。
(4)进行起吊作业时要设专人指挥,起吊索具定期检查更换,认真计算构件重量,合理配制吊机及索具,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专人统一调配。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勘察施工现场,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选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现场使用的配电线路,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使用橡胶套电缆,不得有破皮、裸露现象。导线要架空设置,以绝缘子固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4)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外,并且必须在其荷载线的首端设置合格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未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接地。
(5)在潮湿场所及高度低于2.4m的房间、以及各种通道内作业时应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做照明;油料及易燃易爆品仓库内使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
(6)室外的配电箱必须做防雨罩,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管理。总配电箱及设备开关箱均设漏电开关,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所有用电设备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方式配置。
(7)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截面不小于1/2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所有金属工作平台均与PE线相接。
(8)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专用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线连接。
(9)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铺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续,保护零线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坏的场所必须设防护套管。
(10)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3.用电管理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配备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设备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专人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钢管在现场人工煨弯,操作人员应站在管子的外侧,防止管子回弹打伤人体。管内穿线前清洁管内污物时应注意眼睛远离管口,以防钢丝从管内拉出或杂物在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冲出时伤害眼睛。焊接作业时应防止电焊火花灼伤眼睛及皮肤,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品。
4. 海上夜间施工措施
海上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供电由各作业船上的供电设施提供,照明供电安全由值班电工负责。各锚系设施的浮鼓一律涂刷荧光漆,夜间施工时锚泊标志清楚、醒目。施工现场配备值班拖轮,拖轮上设探照灯。夜间施工各施工作业点配备专职安全值班人员。夜间施工前要收听气象预报并监测施工现场海况,预测施工作业期间的气象变化决定施工时间。夜间施工交通,交通船的探照灯、导航设备、通讯设备、救生设备必须完备齐全并符合使用要求。夜间作业的船舶,一律按规定开启标志灯具,并严格按照青岛港施工作业船舶避碰原则执行,加强联系、了望、礼让,严防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
5. 防风防台措施
(1)陆上防风防台措施
台风季节设专人值班,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和台风及热带风暴预报,接收上级防台指示。根据气象台预报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情况,召开防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防台应急措施。成立抗台抢险小组,按预定的计划积极行动。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防台、抗台情况,必要时取得当地有关单位的援助。
(2)船舶防风防台措施
本工程施工需经过1个台风季节,高峰期将多艘施工船舶承担施工任务,船舶的安全问题在施工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根据船舶的抗风能力,采取不同的对策
同海事局保持联系,确保海上救捞工作。加强气象收听工作,特别要注意6级以上风力的预报情况。大型船舶、拖轮、锚艇在风力预报超过7级时,返回锚地避风;其余船舶只在可进行施工的天气到达现场,风力超过6级时,回锚地靠泊避风。防风期间,在避风锚地,配监视值班1670HP拖轮,拖轮下锚、开主机处于警戒状态,遇有避风船舶走锚、移位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移位重新下锚。
安排休班的拖轮和锚艇下锚待命,遇到船舶或人员遇险及时开展救援工作。受损船只视情况拖往锚地修复,若有受伤人员则及时送往码头,预定救护车送往医院。大型船舶作业提前发航行通告,水下锚坠设标志。所有施工船舶均需按规定悬挂各种信号标志。在建工程按照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临时警示标志,以示规避。
6. 船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服从当地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和施工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施工期间,根据当地海事局航行通告规定的水上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停泊并按规定设置信号,对被水淹没的桩顶
等,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本工程系沿海作业,风险程度较大,投入的船舶等设备较多,应做好船舶等设备的损失的投保工作,一旦受灾减少损失。
施工作业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并开展对设备、吊索具等安全检查,杜绝使用“三无”产品,施工作业船舶都要具有航运证书,各类证书要保证齐全有效。
在海况能满足船舶安全时方能进行作业,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时刻注意天气、潮位、风力等变化。作业期间若遇台风或八级以上强风来袭警报,立即停止作业。根据应急预案,实施避风措施。水上安装等作业,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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