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税务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税务会计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实施有关税务管理及工资核算工作。
2.1.2 结合公司的售电量、土地使用面积及资产使用等情况,根据国家税收征管条例,按时申报并缴纳有关税金。
2.1.3 负责计算、审核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按要求填报电力企业增值税进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
2.1.4 编制各种税金的记账凭证。
2.1.5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负责研究国家财税政策,收集信息,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2.1.6 编制年、季、月销售利税计划。
2.1.7 按销售收入,预测利税的实现、按销售市场的变化,预测产品销售对利税的影响。
2.1.8负责办理新产品减免税的申报工作。
2.1.9 处理税收征纳纠纷。
2.1.10 编制中、长期销售利税规划。
2.1.11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掌握经济学、市场学、统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法、税法工业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2.2 掌握利润总额的组成与税收的一般内容。
3.2.3 掌握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3.2.4 掌握产品销售核算的有关规定和营业收支的内容。
3.2.5 掌握本行业收暂行条例及销售税种、税目、税率及计税方法。
3.2.6 掌握本行业产品价格及定价知识。
3.2.7 掌握工业企业账务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审计学、统计学的基础知识。
3.2.8 掌握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3.2.9 掌握本企业对国家承包经营的方式、内容、企业留利的分配。
3.2.10 掌握有关利润率的计算方法。
3.2.11 掌握有关外汇结算的知识。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对各项财务经济指标进行综合性论证分析。
3.4.2 具有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利税预测和计划控制的能力。
3.4.3 掌握计算技术——珠算,达到普通三级水平。
3.4.4 具有运用计算机对公司税务实施管理的能力。
3.4.5 熟练掌握税种及税率,并能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3年(本科2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