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计划营销主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计划营销主管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财政金融法规。主持计划营销处的全面工作,实施组织、调整、监督、协调、考核等管理职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生产建设服务。
2.1.2 组织谈判、起草、签约经济合同并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2.1.3 组织外委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工作;编制、审核招标文件。
2.1.4 组织编制并实施生产及基建计划。
2.1.5 组织编制公司成本计划、费用定额,对计划和定额的执行情况组织考核。
2.1.6 组织编制并审核全公司基建、扩建、技术改造、机组大修等工程概预算。
2.1.7 主持公司基建及生产的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生产日报、月报及年报审核上报下发的各项计划、统计数字及统计分析材料。
2.1.8 制订公司经济核算、有关计划、统计等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组织准备工作。提出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实施方案。
2.1.9 负责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和生产运营期间的发电成本的控制管理工作。
2.1.10 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预测报告。
2.1.11 拟订年度电量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2.1.12 拟订年度预算,分解、报批并督导实施。
2.1.13 汇总市场信息,根据销售预算进行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
2.1.14 建立健客户档案,了解电力需求情况。
2.1.15 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行现代化管理。
2.2 工作关系
2.2.1 在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职能部门的指导,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围内,指挥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2.2.4 搞好公司内各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持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理论和涉外经济合同。
3.2.2 掌握当代西方微观经济分析的基本知识。
3.2.3 掌握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现状及发展趋势。
3.2.4 掌握引进技术、技术装备的有关政策及决策依据。
3.2.5 掌握国外同行业动态与发展方向。
3.2.6 掌握国外同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趋势。
3.3 政策法规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主持规划、计划、投资结构、产品结构、引进技术等最佳方案的选定的能力。
3.4.2 具有组织本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审定分析结果,并提出对策措施的能力。
3.4.3 具有组织制订、审定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方案的能力。
3.4.5 具有组织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的论证推广,以及应用于计划管理的能力。
3.4.6 具有组织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整体优化综合研究的能力。
3.4.7 具有主持对投资规模控制、投资效果分析、投资回收年限预测分析与决策工作的能力。
3.4.8 具有主持本企业重大引进项目的专题论证和技术谈判的能力。
3.4.9 具有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题分析及经济论证的能力。
3.4.10 具有制订或审定对联营、“三资”企业开发投资方案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10年(本科7年、研究生5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