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人力资源部主任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带领本部门人员全面完成人力资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1.2 对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1.3 按时提出本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布置,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
2.1.4 按照本部门工作标准,进行本部门各专业业务的分工,并对各专责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业务指导。
2.1.5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公司劳动组织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2.1.6 负责本部门下属人员的思想教育,关心群众生活,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2.1.7 审查各专责人员提出的各项计划方案、统计报告、管理制度、工作安排等,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解决各专责提出的工作和业务上存在的具体问题。
2.1.8 组织处理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遗留问题和信访案件。
2.1.9 收集、健全人力资源部所辖职责范围的有关上级文件、各种报表、台账和基础资料,并做到保管有序、齐全、整洁。
2.1.10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人力资源部业务工作及下属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全面负责,是总经理在全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和实施企业内部分配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1.11对本部下属人员根据岗位规范要求和工作能力分配工作(包括专业调动)。
2.1.12对本部下属人员提出考核、晋级和其他奖励意见。
2.1.13 对属于劳动人事业务范围又符合政策规定的正常业务(如转正定级、正常严级、一般工人调动、个别工种分配等),做出决定。
2.1.14 组织全公司管理岗位、生产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2.1.15 对员工的奖励提出意见。
2.1.16 制止违犯劳动人事、工资政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的错误行为,并提出意见。
2.1.17 对全厂的机构、定员、定额、工资、奖励、教育、各部门岗位工作标准以及劳动工资管理标准等向公司领导提出修改意见。
2.1.18 正确贯彻执行党、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劳动人事、工资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
2.1.19 制订和修订劳动工资所辖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报表、台账,并认真组织实施。
2.1.20 对公司各部门的有关劳动人事、工资业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监督。
2.2 工作关系
2.2.1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围内,指挥本部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2.2.4 搞好与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对员工提出的问题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进行耐心解答。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具有工商管理、劳动卫生、劳动保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3.2.2 具有本企业生产、财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3.2.3 熟知国家和本行业劳动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2.4 具有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计划学、组织行为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3.2.5 具有国内大中型企业劳动工资管理的经验,对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
3.2.6 本企业经济效益的评估方法和理论。
3.2.7 熟知国家对劳动人事、工资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本行业工资改革的发展趋势。
3.2.8 熟知劳动、工资、保险制度配套改革的现状、沿革及发展趋势。
3.2.9 熟知国家宏观控制、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劳动体制及国家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工资体制的内涵及理论依据。
3.2.10 能够正确处理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3.2.11 了解经济特区劳动工资理论的概况及经验。
3.2.12 了解企业双向激励运行机制。
3.2.13 熟知计算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及发展趋势。
3.2.14 了解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基本原理及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3.2.15 了解国际劳务合作理论及劳务市场动态。
3.2.16 了解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与经济效益评估的理论和方法。
3.2.17 了解国外同行业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工业工程管理的特点及经验。
3.2.18 了解我国劳动人事管理思想、领导制度、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管理方法及沿革。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政策法规》、《劳动争议处理》。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伤残鉴定与劳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企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标准》。
3.4 技能要求
3.4.1 拟定本部门业务研究课题,组织专题研究。
3.4.2 调查剖析本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3.4.3 对本单位各种奖励分配形式提出具体分配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4.4 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控制工资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4.5 根据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
3.4.6 针对本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技术条件、环境等因素,提出本专业的工作标准化管理模式。
3.4.7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劳动管理、劳动保护、劳动工资待遇。
3.4.8 主持部门或专业会议。
3.4.9 国内外新技术革命的进程和发展趋势。
3.4.10 现代西方基本经济理论。
3.4.11 国内外同行业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
3.4.12 劳动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运行机制及规律。
3.4.13 对同行业劳动经济重大科研开发课题有较深研究。
3.4.14 融合多学科知识应用于劳动组织优化和工资、保险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生产工作积极性,挖掘本企业生产潜力,有效地提高本企业劳动生产率。
3.4.15 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大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10年(本料7年、研究生5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党龄。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