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安全员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安全员员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每月按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运输车辆的各项征收业务,填写省内外路单及各类报表。
2.1.2 负责组织全队机动车驾驶员的年度考核审验和机动车辆的审验。
2.1.3 确保车辆及全队机动车驾驶员的年度考核审验和机动车辆的审验。
2.1.4 为确保车辆行车安全,每月对全队车辆进行一次灯光、制动、电气设备、方向盘等主要部位的检查,发现缺陷及时修复,并作好检查登记工作。
2.1.5 负责肇事车辆的现场勘查、处理,及时写出报告及处理意见,对肇事司机提出处理意见。
2.2 工作关系
2.2.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对全队人员进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2.2 在总经部主任领导下,在公司安监部指导下负责全队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车辆肇事的勘查处理等项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衣冠整洁,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知汽车的构造、保养、修理的基本知识。
3.2.2 熟悉有关的管理标准、制度的基本知识。
3.2.3 了解本公司各种车辆机械的技术参数及性能。
3.2.4 了解汽车行车的基本常识和行车事故的原因,并能正确提出预防措施。
3.2.5 了解电力生产的一般过程。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汽车驾驶员职责》、《汽车驾驶员技术等级要求》、《汽车保养技术规范》及本单位的相关管理标准。
3.3.2 了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治安处罚条例》。
3.4技能要求
3.4.1具有较高的驾驶技术,能全面分析、判断异常情况。
3.4.2 具有单独进行汽车三级保养作业技术,能判断处理一般故障,能提出改善保修的措施。
3.4.3 能对驾驶操作和降低汽车运行消耗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学历。
3.5.2 工作经历。从事汽车驾驶或修理工作3年以上。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汽车驾驶A类执照。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