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 “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熊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控制或不便控制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性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
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显而易见,工作人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观愿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仅仅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客观效果,就必须解决好“我会安全”这一根本。
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职能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大量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笔者认为: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整改——整改——再整改”,“抓落实——落实抓——反复抓——抓反复”。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职工的生存需要,安规技规等规章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这就需要“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而不要“实用主义”、“形式主义”。把强制性与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学习,反复地学习,尽力调节和消除自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同一工作的“疲劳心理”和“学习厌倦情绪”。从个体到团队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围,并制定配套的学习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点滴学习,日积月累,这样不仅能够对安规、技规等安全生产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训。近些年来,职工队伍生产技能、安全防护能力差,人才断层等已达成了管理者的共识,都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力措施。但各级抓各级的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训链的力度还是不够的。往往形成上级制定规章制度、保证措施、指示要求等“一字一字地抠”,经逐级折扣后贯彻到生产中却“一把一把地丢”。因此要把从事电力生产的各类人员分门别类,拉开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级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专人负责。把强化职工的学习作为解决“我要安全”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利用班组站法定的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和每天班前会进行。这样每周解决一个难题消除一个不安全隐患,一年就能解决52个“会”和消除52个不安全隐患。每天学习一条技规、安规,一年就能学懂弄通200多条。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强化人的意识,就能潜移默化地在职工队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线。
第三,要及时纠偏。电力生产暴露问题和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的办法就是边生产边整顿,发生问题及时整,安全顺利定期整。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工”和“温习规程与包扎‘伤口’”一样重要的深刻道理。自己发生了事故多从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着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
第四,要善于管理。各级安全管理者要确实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保全作为第一要务,严格履行发现隐患、报告隐患、制止隐患的“天职”。深刻理解安全管理的深刻意义:即“管”要管在点子上,抓当前危及安全的主要矛盾;“理”要理出头绪来,学会对已暴露的不安全问题、潜在的不安全隐患、生产过程中带倾向性的不利于安全的现象进行收集、分析、归纳、思考应对措施,又要做到“法不容情”,人有情而事故无情,善意的劝阻胜过悬崖边拉人一把。还要做到管理中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严之有理、严之有方,使职工的“情”与“法”融于一体。这样,有效解决了职工为谁而学、为谁而干的自觉性,加之管理者的重复性抓落实,也就能够有效地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甚至说是一个无终极的课题。笔者提出以上粗浅认识和解决途径还远远不能解决“我会安全”的问题。此文主要是基于安全生产观念上的一次完善和“抛砖引玉”,其目的是引发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围绕“我会安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