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所确立的安全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并切实可行,通过落实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的可控、在控,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发电厂的安全目标管理。
3 术语
分级控制原则:企业控制重伤及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4 职责
4.1 厂长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安全目标分解和本企业安全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
4.2 副厂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企业安全总体目标的分解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组织分管部门及单位实施安全目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厂长负责。
4.3 安监部
为本程序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全厂人身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协调和监督全厂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对全厂安全目标的实施进行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4 生技部
负责全厂设备、环境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设备、环境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组织全厂设备、环境安全目标的实施,配合安监部做好全厂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5 保卫部
负责全厂消防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组织全厂消防安全目标的实施,配合安监部做好全厂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6 人力资源部、职工医院
配合安监部制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负责相应职业健康措施的实施,配合安监部做好相应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7 车管处
负责全厂交通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交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组织全厂交通安全目标的实施,配合安监部做好全厂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8 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生产分场
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内部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安全目标确立的原则
5.1.1 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1.2 符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中对安全目标的要求。
5.1.3 符合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三保”原则。
5.1.4 符合生产实际,切实可行,能够通过全体员工努力得以实现的原则。
5.1.5 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
5.2 安全目标的确立
5.2.1 每年初由安监部根据上一年度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情况、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组织生技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车管处等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提交厂务会和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批准后,行文发布实施。完成时间一般为职代会后15日内发布。此前,安监部门可行文就当年安全目标、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并通过全厂安全工作会议予以宣传,提供各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2.2 每年职代会上通过厂长与安监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状》由计划部会同安监部生技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拟订并提交厂务会讨论通过。
5.2.3 每年安全工作会议上通过生产副厂长与各生产部门和生产分厂(分公司)签定《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其安全目标。《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由安监部会同生技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拟订,生产副厂长批准。
5.2.4 各部门单位根据《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按分级控制的原则确立和补充各自具体安全目标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2.5 各班组根据本分厂或部门确立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目标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同时要将上级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标,落实到每一位职工身上。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3 安全目标的控制
5.3.1 安全目标一经确立,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全体职工都清楚安全目标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确自己在确保目标实现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做到凡事有人负责。
5.3.2 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目标奖管理办法》考核各项责任状和任务书的执行情况;逐级认真检查监督安全目标控制措施的实施并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检查和监督。
5.2.3 有效的将年度安全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目标,每周分级进行讲评,每月进行阶段性分析,每季度进行全面总结,做到实现持续改进。
5.2.4 针对实现安全目标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专项纠正;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和不符合的纠正;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强化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的上岗到位把好关;强化反事故措施落实监督和效果评价;积极探讨事前风险分析,倡导安全保守决策。
5.2.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规程、标准,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2.6 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和监督,不断规范基础管理,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5.3.3 安全生产任务书或责任状的主要内容
5.3.3.1 安全生产目标;
5.3.3.2 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5.3.3.3 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保证;
5.3.3.4 实现目标的有关措施;
5.3.3.5 奖惩规定。
5.3.5 安全目标的考核
5.3.5.1 设立安全目标季度事故零目标奖,按照分级控制事故的原则,对在季度内未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与三倍的抵押金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3.5.2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影响安全目标实现或构成威胁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标者给与经济处罚。
5.3.6 安全目标的检查及总结和评比
5.3.6.1 安监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性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或暴露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训,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5.3.6.2 每年末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安监部要对全厂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确立奠定基础。
5.3.6.3 每年末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目标完成好的前五名单位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为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特出贡献的十名员工授予安全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3.6.4 每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及处罚和奖励。
6 相关或支持性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
7 记录与报告
7.1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7.2 安全目标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