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当生产上出现频繁的“不安全现象”、上级领导“检查安全工作”或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等的日子时,我们的安全考核工作绝对落实到位,现场抽烟罚款100元,安全帽不系下额带,处罚下岗等等,类似现象不胜枚举,力度大,简直和国家严打犯罪的态势一样!职工们在这些特珠的日子里,也总结出了一条规律,就是俗话说的“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管理部门强调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都能百分之百的落实,无论是在文明生产方面或是劳动纪律方面,对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明显效果。但检查日、活动日过去后,一切都反弹!现场抽烟的、不带安全帽的,着装不整的等现象,又重新抬头,简直和习惯性违章一样,追杀不绝,砍伐一次,马上又出现新的苗头,且有变异的趋势,令管理者头疼,执法者无可奈何,是什么因素造成这种管理上不能持续下去?作为基层的一名管理干部,我认为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长期不能形成规范化、自觉性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管理制度、考核标准缺乏持续和长久性
长期以来,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制定的考核制度、标准、要求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高标准,严要求”,尤其在涉及人身安全和设备管理方面,出台的制度“严、细、实”,考核的标准“稳、准、狠”,但在实际落实、考核时,却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
1.考核落实执行难。
对公众来说,统一执行严格的考核标准,是无可挑剔的。关键是在执行、考核的对象上由于存在着过多的其它因素影响,比如说:今天检查日,发现了违章的职工你按制度考核,但检查日过了后同样的违章现象,仅仅一说了之,时间长了,容易给公众形成一种错误观念:即所有安全考核制度的制定是给领导看的,缺乏制度执行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导致受罚对象在心理不平衡,长期下去,就形成今天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顽疾,即:“领导检查了全面规范,检查走了松管”,典型的特点是“安全管理工作不抓就松,一抓就灵”,达不到规范化、制度化的模式,形不成习惯性遵守的良好风气。
2.安全管理工作的“假近视”现象
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和不同的工作环境,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标准面前,从理论上讲应该是相同的,和法律一样,人人遵守。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执法部门或行政主管领导,均无法作到百分之百的考核,且由于力度太大,造成执行人无法下手。如:简单的现场吸烟问题,按标准考核,一个烟头50,吸烟100,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第一,本来考核标准全厂一样,但其它部门由于岗位、环境和生产现场不同,最简单的情况如科室、其它二类班组基本上吸烟处于开放状态,导致现场个别职工的心理不平衡,从而置制度、要求于脑后。所以在现场即使有人在公开吸烟,如果执法部门按要求罚其100,如何下得了手?其次,由于现在的部门保护意识和地方的保护意识一样,为了本部门的利益,安全出现问题,不是查找自已的问题,而是寻找关系如何大事化小,致使考核部门和行政主管无法按要求落实考核制度,长期下去,就形成了今天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顾此失彼,忙于奔命的救火队员一样的工作状态。另外,由于我们在制定的安全考核制度、标准方面总是习惯于“重奖重罚”,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在各部门、班组的人际构成均存在“近亲”现象,所以在现实工作中,重奖成为现实,而重罚很难。最常见的就是现场经常出现的违章,如不带安全帽、无票作业、运行检查不到位等现象,考核吧,力度太大!又是熟人。不考核吧,明显的违章,在情和制度的双重压力下,一般情况,只好装做“近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致命的“弱点”。
二 、如何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假“近视”现象
1.安全考核制度、标准应采用分级制。
即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和不同的工作环境,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标准面前,进行分级。举一简单例子,同样是吸烟,你如果在重油库附近吸烟,发现后那肯定直接下岗,而在其他场所要是执行这一规定,肯定就难以落实。所以在制订制度、考核标准时,首先应考虑制度能够落实的“可行性”。其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级,不能盲目的制订一些“假、大、空”的条文、标准,以免难以落实,又达不到管理、规范的目的。2001年,我们在制订分场、班组经济责任制时,参照厂部标准,根据我们的现场实际,好多地方进行了修改,尤其对个别“重罚”的项目,进行了调整。比如说:厂部考核吸烟的标准是100元,个别班组考虑到落实的难度,变为每次5元,连续累加,即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等,上班打盹的,每次考核10元,而不是50元,也是累加的办法,这样作为班长来说,对违章的考核,一是不会出现“假近视”现象,而且考核易落到实处,也容易执行。其次,由于易落实,对其任何一位员工来说,只要你违章了就考核,容易形成一种考核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和环境,避免了高额处罚下容易产生执法不公、考核不严和“缩水”打折的现象,随着考核落实的连续性和经常性,在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上逐渐养成了一种规范化的东西,即无论是突击检查和日常工作中,都能约束、规范个人行为。推广到其他安全、指标方面,也收到明显的效果。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等级分级制,即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发生违章产生的后果情况,来进行分级制定考核的标准和底线,总体情况分三个等级,即A、B、C三个标准。
A级:所在岗位属于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公共设施管理,容易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岗位,比如说:重油库区发生的严重违章、锅炉司炉岗位以及锅炉除灰等岗位,这些岗位发生的违章情况一般容易产生严重后果,尤其对人身、设备。所以在制定安全考核标准、制度时应适用“高标准,严要求”,力度大,起点高的要求,即“重奖重罚”的原则。考核落实也易执行。
B级:所在岗位由于违章容易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导致其它设备、人身不安全情况的岗位,考核标准和要求、处罚力度应比A标准低一个档次。
C级:就是现场普通岗位,不易产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岗位,适宜用一般处罚标准。
2.如何消除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假近视”现象
电力企业发展到今天,应该说从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设备健康水平等综合方面看,各个环节都很完善,理论上讲,管理的重点是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而真正的安全管理就是如何把制度、措施、考核落到实处,由于各部门的岗位性质、人员素质、经济效益等其它方面的综合因素影响,要全面落实考核制度和避免安全管理中的“假近视”现象,还需要不断的摸索和转变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三点体会:一是:制度、考核标准的出台应以人为本,切实可行。干部以身作则,考核透明公开。二是:要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公平性。三是:管理干部、执法部门坚持理性、公正考核,同时在检查、考核、落实过程中只有杜绝、克服人情关,把考核真正落到实处才是整个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命脉,只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不致于成天忙于“救火”,乱而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