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我国经济建设和工业生产活动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等,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执法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还十分严峻。特别是一些劳动者还未树立起自觉遵章守纪、注重自身安全健康的意识,在劳动中因违反劳动纪律、规程和规章制度而造成伤亡事故。本文就两起因工人作业时违反规程而发生触电死亡事故进行分析,希望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发生在中性点进接接地系统中的低压触电事故
1.1事故经过
某煤矿洗选厂曾发生起电焊工烧焊时触电死亡事故。当时洗选厂检修,电焊工负责把洗煤车间新更换的筛板固定好并进行点焊固定。当电焊工焊完第一个点,烧焊第二个焊接点时,时焊接点位置高,便采用两腿大跨步的危险资势,造成脚滑身倒。原有轻微裂纹的绝缘把手摔坏漏电,右手背面触及漏电的电焊把手,造成触电死亡。
1.2事故分析
首先,该电焊工在倾斜30℃的筛板上烧焊,按规定在烧焊前应采取防滑措施,但他未采取防滑措施;第二,按规定应戴手套,也未戴;第三,时值夏季,天热衣服被汗水湿透,人体电阻降底,在电焊机二次70V电压的作用下,电流经其背部、筛板形成回路,流经其心脏,造成左心室电击伤致死。
电焊机供电系统属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若人触及一相导体时,触电电流由焊机二次线圈经人体、大地、中性线流回电网,构成一闭合电路,电流路径如图1中的虚线所示。此时,流经人体的触电电流为
Im=U/(Rm+r)
式中;U──人体总电阻,(;
r──中性点接地总电阻,(;
所谓人体电阻,是指电流所经过人体组织的电阻之和。它包括两个部分,即体内电阻和皮肤电阻。体内电阻由肌肉组织、血液和神经等组成,电阻较小,并且基本上不受外界的影响,一般不低于500(。皮肤电阻是指皮肤表面角质层的电阻,它是人体电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皮肤表面角质层是一不完善的电介质,厚度约为0.005~0.2mm,电阻较大,而且并不固定,常受外界条件的影响。如果皮肤表面角质层完好,而且皮肤干燥,并在低电压作用下,其电阻值可高达10((以上。当条件变坏时,如角质层损伤、皮肤受潮、多汗或有导电性的粉尘等,电阴便会极剧降低。一般情况下,人体电阻主要是由皮肤电阻决定的。当劳动人员工作在潮湿多尘的环境中,且流汗较多时,人体电阻 约为800~1500(,通常煤矿取1000(进行计算。
r为中性点接地总电阻,按《煤矿地面配电设计技术规定》第6.0.3条规定,不得大于10(,则此流过人体电流为Im=70/(1000+10)=0.069A=69mA
而我国规定流过人体极限安全电流值为30mA,可见此时触电电流已远超出安全电流的范围,因而发生触电死亡事故。
2发生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高压触电事故
2.1事故经过
某矿电工受命去清理并检修煤矿地面变电所中6(V二号进线断路器。因与他同去的值班人员去接电话,他自己先进入高压配电室,断开要检修之断路器及电源侧隔离开关,在未断开母线侧隔离开关的情况下,一脚踩在高压开关柜的操作箱上,一脚踩在一长条凳上便开始对少油断路器进行清理,发生触电死亡事故。
2.2事故分析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23条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而该电工既未穿电工绝缘靴也未站在绝缘台上,一脚踩在由钢板制成的操作箱上,使人体总电阻降低;按规定检修电气设备应由两人共同完成,而且要将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均打开。但该电工不等值班人员接完电话共同检修,独自一人进入高压配电室,并只将二路进线电源侧开关打开,母线侧隔离开关未打开。由于母线联络开关处于闭合状态,所以此时二路进线断路器2QF的动触头仍然有6(V高电压,见图2所示。当该电工清理断路器时,并未触及到带电触头便发生了触电死亡事故。
煤矿地面变电所6(V系统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此系统中发生人触及一相带电体时流过人体触电电流有效值为
Im= Up
Rm[1+ R(R+6Rm) ](
9Rm2(1+(2C2R2)
式中:Up——电网相压,V;
Rm──电网对地绝缘电阻,取决于电网绝缘水平,(;
(──交流电的角频率,我国(=314rad/s
c──电网每相对地电容,F。
当电网绝缘水平较高时,R→(,流过人体电流为
Im=3(cUp/(1+9(2C2Rm2)1/2
由式3看出,当电网电压一定、电网对地电容一定时,触电电流与人体总电阻Rm成反比。Rm为人体本身电阻与绝缘手套绝缘靴等电阻之和。若人体总电阻Rm越大,则触电电流越小;反之,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化,使Rm大大减小;反之。触电电流很大。且在6(V高电压作用下,人体皮肤表面的角质层有类似介质击穿的现象,使人体电阻进一步急剧下降,只剩下体内电阻,仅为500(左右,因而触电电流相当大。现设电网每相对地电容c=1(F,Rm=1000(则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为
3×314×10-6×6×103/31/2
Im=───────────────
(1+9×3142×10-12×106)1/2
=2.3795A(2380mA
可见,远远超过30mA,造成了严重的触电死亡事故。
3事故教训
3.1不可轻视低压触电的危险性
在生产活动中人们往往轻视低压触电的危险性,认为电压低没有危险。但案例一的电焊工死于70V的低电压下。
因为触电危险性不仅与触电电压、人体电阴有关,更主要的因素是触电电流。由式1可见,由于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体电阻值降得很低,使触电电流达到69mA,且此电流由触电者右手经心脏、再经左背形成回路。在电流的电化学作用下,造成对心脏的强烈刺激,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脏收缩紊乱,失去“泵血.机能,且电流与触电时间乘积超过安全数值,因而死亡。所以,切不可对低电压掉以轻心。在进行作业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3.2不可轻视接近高压带电体触电的危险性
人们往往只重视避免触及带电体,而忽视了接近高压带电体也有触电的危险性。案例二就是一起接近6(V高压带电体而发生的触电事故。因为该电工在清理6(V断路器时,并未触及到带电的动触头,只是距离太近。结果在强电场的作用下,将这一距离的空气击穿,形成导电通道,造成高电压向人体放电,通过人体、高压开关柜外壳及大地形成触电电流通路,因而发生触电电击事故。为防触电,必须与高压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3不可轻视有关规程、规定的重要性
分析这两起触电死亡的案例,均是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按规定电焊工在有30度倾斜的筛板上焊接,必须采取防滑措施,但电焊工并未照章办事,亦未戴手套;电工检修设备必须有两人参加,一人检修一人监护,而该电焊工在另一人去接电话时便独自进入6(V高压配电室进行检修工作。
3.4不可轻视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按规定电焊工人作业时必须戴手套;电工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但以上二人均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致使人体总电阻大大降低,增大了触电电流的数值,亦增大了触电死亡的危险性。
4预防触电的措施
4.1加强技术岗位培训
从以上两案例可看出,由于作业者所从事工作的有关基本知识知之甚少,不知道触电的危险性及影响触电危险程度的主要因素,没有掌握预防触电、安全用电、检修的知识与技术 ,因而导致了触电事故的发生。所以要对从事有关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岗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从事本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术,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是安全生产的基础
4.2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指导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4.3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等是在煤矿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具体要求,是煤矿安全工作的法规,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对“三违”人员采取处罚措施。建立与完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的检查监护,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
为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必须执行:
(1)操作和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填写工作票制度,并按工作票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检修,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2)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在停电后要在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3)检修高压电气役备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不得单人进行工作。
(4)工作许可制度。在进行电气施工或检修前由值班人员会同操作人员去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后再签名许可开工。
(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遮栏等技术措施,并执行停、关电、倒闸、检修施工的复诵后再行操作的专责监护人制度。
上一篇: 抓好安全工作的几点要求
下一篇: 影响电力通信设备安全运行的危险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