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监察的共性
(1)坚持电力工业的安全监察和坚持电力可靠性管理都是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安全监察是全过程的,可靠性管理也是全过程的,是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
(3)两者都是手段和方法,其目的都是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并为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服务。
二、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监察的区别
(1)安全监察涉及人身和设备事故两大范围,可靠性管理中介针对设备而言。
(2)安全监察根据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事故的性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一般事故和障碍等级别,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分段考核,对查关事故的责任人要做出相应的处理。多年的事故分析和制定措施,相对来说是以定性判断为主,并以事故后的分析为主,事前的控制以及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把安全性提高到什么程度,改善到什么程度,无法用数量来反映。
可靠性管理是严格按照设备状态的划分,确定不发生事件的属性,即属于第一类至第一类非计划停运中的哪一类别,是以数理统计方法和定量地反映设备的健康水平、运行状况和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质量。在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改造过程中,计算可靠性指标或按可靠性准则来进行设计,可以更多地从技术措施方面改善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实现安全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力可靠性管理应被认为是电力工业(除人身安全外)在电力系统和设备方面的一个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全面的质量管理。可靠性指标可以进行目标分解,做到事前控制。
三、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监察的关系
电力部门有整套保证安全的管理办法和整套规章制度,这是保证供电充足和可靠的基础,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之所以安全监察的职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改革中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安全监察机构只能更加完善,更加科学,而不能撤消,是因为它要起到保证企业能够健康发展,不断增加效益,堵住任何漏洞,避免企业承受更多大损失的作用。
对电力工业的设备而言,引入现代化的可靠性管理手段,用可靠性指标去评价设备的质量、设计和安装质量、运行维护水平的高低,更增加了设备管理的科学性,也增加了与国际接轨的可比性。
因此安全管理和监察与可靠性管理各有各的职能,各有各的作用,相互依存,互为补充,是谁也不可能代替谁、谁也没有必要替代谁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两者的协调和共同发展,才能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