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监护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
(2)动火监护员必须接受专(兼)职消防员的监督,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3)动火监护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三会”即会使用一般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
(4)动火监护员必须对动火部位、动火日期、动火等级有了明确的了解后,方准在动火证上签字,履行监护员职责。
(5)在动火作业前,动火监护员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清理,特别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转移或保护,并配备好灭火器材。
(6)在动火作业中,动火监护员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7)在动火作业后,动火监护员要认真巡视作业范围有无电焊或气割溅落的火种,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予以清除。
(8)如果发生火灾或火灾险情,要及时报警并积极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