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力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生活,责任如山。在2007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尤权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和目标,坚定了信念,对做好2007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时期电力安全生产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电网规模迅速扩大,装机容量急剧增加,速度前所未有。电力工业进入了大电网、高电压、长距离、大容量阶段,系统日趋复杂。
二是电力企业成为相互独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厂网分开后,两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众多独立发电企业并存,原来垂直一体化、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被打破,各电力企业作为独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已明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正在逐步形成各自的特色。
三是电力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电监会-区域局-专员办”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政府综合管理和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互动的局面已经形成,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维护系统安全的作用日渐显现。《电力监管条例》及配套规章的颁布,既界定了电力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责和监管的措施、程序,也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对象的行为。
四是电力应急工作初显成效。
各级政府、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认真落实应急保证措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正在成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常态化工作,电力行业应对大面积停电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得到加强。
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大电网安全稳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大面积停电的风险时刻存在。跨区联网日益紧密,局部故障可能引发更大范围和全局性的事故;电网建设滞后于负荷和电源发展,网架结构薄弱,二次系统复杂;低频振荡、交直流并列运行等一些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厂网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外力破坏和自然灾害对系统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是电力基建重大事故频发,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力量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突出,少数企业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安全工作力度逐级递减,过多强调企业效益,忽视安全生产投入。
三是煤矿等重要用户供电存在隐患。大量煤矿由农网供电,容易造成多座煤矿同时停电,安全问题突出。少数基层供电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供用电服务行为有待规范。煤矿用电管理工作薄弱、自备电源配备不足、非法生产等问题也严重影响煤矿供用电安全。
四是电力安全技术标准制(修)定滞后。现行标准存在指标不够全面、内容落后等问题,已不适应厂网分开的新格局,不能满足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直接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旧体制的转折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适应电力市场化发展要求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当前,电力监管职能没有完全到位,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缺少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也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三、努力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良好的电力安全生产秩序
依法监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电力行业的主要方式,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建立新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尤权主席在年度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今年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的总体工作目标。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尤权主席的讲话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重中之重”的理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快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的要求,结合电力安全监管的经验,研究制(修)定《电力安全监管办法》、《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新建电厂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管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并积极推动电力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工作。
二是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首先要督促电力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制度落实。其次要推动电力企业进一步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要继续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要认真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电力监管机构的专业优势,加强对电力系统安全情况的评估分析;制定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防止电力建设施工坍塌、施工机械伤害事故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电力应急管理、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电力可靠性管理、电力建设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根据各个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及时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开展事中监管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电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及时通报事故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扩大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范围,调整和充实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和专家组设置;进一步明晰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充实一线电力安全监管力量。
五是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宣传,一方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另一方面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褒好贬劣,推动和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