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广交会大厦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 工程部经理负责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综合管理。
3.2 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进行监督。
3.3 值班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4 工程部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供电计划
4.1.1根据用户的需要,供电系统实行24小时工作,高低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
4.1.2供电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工程部经理签发《停电申请》交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并经业主同意,并由客户服务部以公告或通知形式传达到用户。
4.2 巡视监控。
4.2.1 严格执行配电房(间)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配电房(间)进行卫生清洁,保证设备运行环境情况良好。
4.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2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给排水设备、消防水泵及中央空调配电等,每周检查一次各开关箱、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等。
4.2.3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上。
4.2.4 巡视内容:
a) 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摄氏度);
b) 有无异常响声或异味;
c) 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 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 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
f) 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 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 各种临时用电驳接情况;
i) 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 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2.5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6 当用户或施工单位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向服务中心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由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安排供电。
4.2.7维修电工每周对公共照明设施巡检一次,并填写《消防设备检查Ⅰ》。
4.3 异常情况处置。
4.3.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
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 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 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 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的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 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 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 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3.2 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 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 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 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3.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3.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 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 堵住漏水源;
c) 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d) 漏
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4 “市电”停电时,大厦备用发电机应在3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当值变配电室电工应巡查电梯内有无困人,如有应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5 变配电室管理。
4.5.1 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并在
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5.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具备齐
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5.3 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5.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5.5 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
得私自配钥匙。
4.6.1交接班要求。
4.6.2 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6.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值班登记本》,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名;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机房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岗;
e)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7 每班技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应作好各值班记录,工程部值班工程师月底提交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内。工程部主管在每月的10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工程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记录
5.1 《值班登记本》。
5.2 《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
5.3 《停电申请》
5.4 《临时用电申请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