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网安全运行的法律体系
我国电力工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电网建设投入不足,网架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对保证电网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实行了厂网分开,意在为电力工业引入竞争环节,打破垄断,解决“效率”和“发展”的双重问题。而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以法管制电力市场,更需要以法管理安全。过去电力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是“大一统”的电力企业自己的事情,其手段主要是行政制约。
二、电网统一调度
无论电力体制如何改,都必须坚持电网的统一调度,这是我国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经验。电网安全的重要特征是瞬时性和不可预知性,这就要求电网在面临危机时,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和企业反应迅速,统一行动,密切协作。而往往在危机状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用户等等之间的关系是法律和制度规范不到的。“8.14”美加电网事故,虽然尚未查出真正的原因,但有一条是可以肯定的,对电网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事故不断扩大,最后电网瓦解。从第一条345kV线路故障到最后电网瓦解持续了1个多小时,如果采取限电等有力措施,大面积停电是可以避免的。因此,高度统一的调度是保证危机状态下,指挥电网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的主要组织措施。
三、建立安全投入的补偿机制
作为从事电力生产、输送销售的电力企业,其任何一项安全投入都应该是普遍服务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从电网的安全特点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电网事故,其社会经济损失和影响远远大于电力企业自身的经济损失和影响。安全投入无疑将增加企业的成本。
四、建立和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电网的建设和技术改造需要足够的资金,以使电网的发展水平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过去多年是重发轻供不管用,电网方面欠帐较大,特别是城市电网的改造,取消贴费后实际上无资金来源。电网设备的折旧年限,全国一刀切,难于适应发展中的电网建设的需要。事实上,欠帐多的电网输变电设备的机械寿命和技术寿命都缩短了。电力体制改革后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对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是当今国际潮流,许多国家将其上升到提高国家总体竞争力的高度,试图通过改革降低电力的生产成本,降低电价,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低成本的平台,进而增强国际竞争力。
五、在电网规划和建设中要首先考虑电网安全
电网规划和电源规划必须考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实践证明,如果电网规划缺乏安全约束条件,特别是电源布局不合理,将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后患。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已建成的电网,基本上是作为电源的配套项目和保证负荷供应来规划建设的。对电网建成后的安全稳定水平和可靠性标准的研究考虑不够。现行的电网安全稳定标准还是延用过去的标准,已经不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正像北美可靠性委员会的一位权威人士所说,用过去的规划理念和标准建设的电网来适应现在的电网规模和管理体制,是产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必然根源。任何一个电网规划和建设的目的是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是以需求为导向的。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经济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也是通过电网来实现的。在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规划电源布局,尽可能地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我们认为电网发展水平,包括满足用电需要、安全可靠、能源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三个目标。电网的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建立一个全过程、全方位、与时俱进的电网安全运行机制,才能保证供电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