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主设)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监理人员(总监、现场监理)、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二、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项目部五大员、监理(总监、总代、监理员)交底;
(二)监理对施工项目部五大员交底;对施工班组长交底。
(三)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对作业班组长交底;
(四)作业班组长对班员(施工作业人员)交底,形式是通过站班会落实。
(五)供电所对施工单位交底。
三、总包商要做好对分包商的安全技术交底。
(一)总包商管理人员对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交底;
(二)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对施工作业人员交底。
四、做好交底记录。
(一)在相应的交底记录上做好记录;
(二)参与安全技术交底签名的人员必须全部持有省公司或河源局的颁发的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临时人员须持有施工单位发放的临时作业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