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电源线接口,必须执行“以近就近”的原则,不得跨站架设,长度不超过30米。
2) 临时电源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沿墙或构架架高敷设。室内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线路不得低于3.5米;跨越行人道或马路时,不得低于6米。
3) 临时电源线路固定点布置应合理,避免导线承受较大拉力。在架高敷设有困难,需拖在地面上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通过生产现场过道时,应根据通过情况及承载要求加盖保护板或用钢管、角铁等保护
4) 临时电源线必须经分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出,保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机具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线头要压接线鼻后用螺丝紧固,严禁采用搭、挂、绕方式连接。
5) 禁止在照明配电箱内引取电源,禁止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孔引取电源。
6) 临时电源线必须考虑安全载流量,不准超载使用。
7) 临时电源线应选择护套线和软电缆线。
8) 临时线路装置上所有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零。需随线路附设接零干线。采用多芯电缆线时,以黑色或黄绿色芯线作为接零线。
9) 临时电源送电前应经绝缘检查合格(1000V摇表检查不低于0.5MΩ)。
10)临时电源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挂牌上要写明用途、设备名称、接线和拆线时间、负责人或电工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