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
④、配电线路设计,选择架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⑤、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
⑥、选用标注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
⑦、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有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守下列规定:
①、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②、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并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③、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9)施工现场,均应设置BD系列玻璃钢安全电箱。安全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固定在适当地方。
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1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1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1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全,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7)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8)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19)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2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1)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22)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23)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24)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